文創與數位行銷、 好用平台分享 | 得利影視 ‧ in微創

Produce | FIND Design 尋設計

前言

  從數位相機、攝錄影機、智慧型手機等等的結合發展、人們的生活習慣漸漸被改變,傾向隨手可拍的科技,到處打卡、拍照、錄影、直播,告訴周邊的朋友哪裏好吃好玩、建立廣告、社群;隨時隨地就能展開人與人之間溝通的橋樑,帶來高速的便利。
  企業公司,店家個人;需要行銷產品或服務的單位也漸漸仰賴網路、社群,通過每人隨手一隻的小螢幕,拍攝相片、使用app拼貼照片、影片剪接編輯、直播與客戶對談,這樣的科技行銷方式早在多年前就開始。

得利影視 ‧ in微創

  撇除台灣影視產業的整體概況,本文以廣告行銷的商用影視及文化創意切入討論。我想,單單是這個簡單的主題就夠我們用一篇文章細細了解。
  首先簡單介紹一下這個我今年才發現的平台,是得利影視於2014年推出的影像創作網路平台_「in微創 影像創作網 www.inmoive.com.tw

  1. 集結短片、微電影、動畫等影像作品。
  2. 首創影展短片線上免費觀賞服務。
  3. 推出「大師講堂」影音頻道,含李崗、李烈、魏德聖等多位金獎大師,分享電影創作實務經驗。
  4. 主題「微電影學院」內匯集著名作者、漫畫家,提出新穎有趣的創作心境。
  5. 規畫人才媒合專區,期許成為台灣影像創作搖籃,凝聚影像創作力。

  in微創 主要是一個 台灣影像創作的網路平台,而且所有的服務都是”免費”的,也就是說,創作者、觀眾,都可以自由地在這個平台上瀏覽、並上傳自己的創作,符合一小時內的短片、平台精神宗旨的作品就會被公佈。
  這樣的方式鼓勵創作、推進以影像表達的各種議題。一方面切合國人現今的行為習慣,一方面使國內的影視人才可以在此匯集、伸展拳腳,再結合電影節、各大影展,使得這個助力推波助瀾,向著更大的世界舞台邁進。
  這個平台也同時支持”文創”,文創意旨,文化與創意的結合,列舉日本、美國、比利時...許多主流國家重視、並成功的推動文創產業,現況台灣全省都能看見文創的蹤跡、各式展示、商品,但是,在國內文創產業到底算是成功嗎 ?

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| 數位行銷

  本法內容大略表示”產品經過創意設計”稱為文創。在網路上找到細則並不困難,可是在台灣充斥講求CP值而缺乏美感教育的消費者該如何正確的推動「文創」? 發布法則的初心是好,以文創產業創造財富,卻始終在執行面上偏離目的。
  我認為文化創意是包裝的一種形式,經過發布、銷售、達成某一效益,稱之為文創產業。如上前言所提到觀眾、消費者的行為模式變化,造就現在的行銷模式大量的轉化到網際網路,每個人都能成為影視的創作者,臉書上大量流傳的各式商品影片廣告,就是網路影視行銷的一種,得利影視仍站立在支持台灣影視發展的角度,提供一個好的平台,讓優秀的創作人有一個很好的分享空間。
  隨著市場的需求增加,影片行銷的方式最早的電視廣告轉至移動式裝置,有聲、無聲,後製字幕,編排的創意性、吸睛度,都是消費者的考量。有的人乾脆選擇自行操刀,使用電腦軟體、App免費軟件,不斷推陳出新,民眾幾乎無須學習就能上手,內建特效一套用馬上看起來像一部專業的廣告影片,也在如此相對的競爭之下,影視業的價格剝削,便宜也許就有人要做,抱著這種心態,許多產業人才變得難以呼吸,青年也漸漸轉向其他發展。
  設計、藝術,無法越過這樣的經濟競賽,但跟著時間流動,已知歷史以來,它們是可見的,永存的。對於它們的衰敗完全無須擔心,想到人們對社會以及世界的失望,反映在現代藝術的拼圖中,厭世、負面詞彙出現在青少年的流行語裏頭,現在的我們與未來的他們,將創造屬於我們時代的顏色。
Source /
Author / Cheyenne Tse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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